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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爱母亲·两癌妇女救助工程
2017-12-05


 一、项目目的

宫颈癌和乳腺癌(以下简称“两癌”)是威胁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。国务院颁发的2011-2020年《妇女发展纲要》明确提出“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,降低死亡率”的目标,市委市政府把开展妇女“两癌”检查列为为民办实事的事项之一。文昌市每年患“两癌”的妇女约有60名,其中有20人已纳入全国“两癌”项目救助项目。为帮助“两癌”妇女战胜病魔,走出困境,文昌市慈善总会、文昌市妇联联合开展“关爱母亲·两癌妇女救助工程”,给予患者坚持积极治疗的希望,让她们重拾面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。

二、项目内容

救助我市宫颈癌及乳腺癌患者。

三、资助对象

1、具有文昌市户籍农村和城镇下岗且无固定收入的困境妇女;

2、患有宫颈癌(2B及2B以上)或浸润性乳腺癌,并在二级(含)以上医院诊治的患者;

3、参照全国“两癌”数据采集系统界定时间,当年度救助对象人员为上年度5月至当年4月经文昌市妇联审核录入确认的“两癌”患者,根据实际情况,2020年起,当年度救助对象人员为上年度1月至12月经文昌市妇联审核录入确认的“两癌”患者;

4、曾获得国家与省级“两癌”专项救助资金的人员不再重复救助。

四、资助名额与标准

(一)本项目拟于2017年起至2021年,每年一期,每期投入16万元,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—4000元。

(二)本项目五年总投入不超过80万元,五年共救助200名以上患者。以上费用仅用于被救助人,不包含开展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。每年年初评估工程实施的社会效果,视情况再开展下一期。

五、申请救助程序

由市妇联根据标准甄选救助对象,文昌市慈善总会对救助对象进行核定。受助名单审批确认后,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(见附件1、2);

    最后确定的救助人选,由市慈善总会通过银行账户向受救助人拨付救助金。

六、资助原则和参与方式 

“关爱母亲·两癌妇女救助工程”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接受社会监督。

有捐款意向的单位或个人,可报名参加此项活动。参与方式:

(1)每年捐赠5万元以上,连续捐助5年者,市慈善总会可给予冠名鼓励,统称为《文昌市慈善总会XXX基金》;

(2)每年捐助1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,连续捐助5年者,市慈善总会授予“爱心使者”或“荣誉会员”称号;

(3)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资助一名或者多名资助对象,提供力所能及的捐助。

捐助情况经本人同意,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报道,宣传爱心先进事迹,弘扬乐善好施的社会风尚。

七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项目管理负责人:

市慈善总会:云雨   0898-63261529

市   妇   联:林海珠 0898-63330128

接受捐赠负责人:

市慈善总会:黄莉洁 188761558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