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2日上午,文昌市慈善总会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召开2019年文昌市基层慈善组织座谈会,市慈善总会会长董新月、市民政局副局长林师乐、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张世斯、市慈善总会秘书长、全市各基层慈善组织会长,共计23人参加座谈会。座谈会由董新月会长主持。
本次座谈会的内容主要是为推动慈善捐赠优惠政策的落实,解决当前慈善业发展存在突出问题,促进文昌慈善事业的发展,进一步发挥市慈善总会的协调服务职能。
市慈善总会会长董新月就税前扣除政策作全面解读,解答了各基层慈善组织提出的问题
文昌市慈善总会经海南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、海南省民政厅关于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《公告》(2018年第22号)文,确认具有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。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向市慈善总会捐赠的企业或个人可分别享受下列税收优惠:
(一)企业通过市慈善总会用于慈善活动、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(二)个人通过市慈善总会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
市民政局副局长林师乐通报基层慈善组织筹募情况,解读慈善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
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张世斯通报市慈善总会工作情况
文昌中学教育慈善会理事长黄峰
博爱慈善会会长王玉凤
华侨中学教育慈善会会长卢泉红
联东中学教育慈善会会长邢益煜
参会人员结合当前慈善事业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。